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去年今日

已經遠赴英國讀書一年的我今天終於能夠重回我的家-香港,在這裏落地生根,好好的上大學去。從接機大堂走出來的我環顧四周,這裏甚麼也沒有變,依舊是群湧湧的人靠著金屬欄桿靜默而又興奮的等待他們的友人,但是在人群中,卻少了你的身影。

今天是八月二十五日。

去年今日。

我一直在想。

一下子就拉著行李往升降機走,看見門快要關上了,便加快腳步,三步拼作兩步的蠻衝,終於被我在最後一秒湧進去。不消一會,門開了。我還來不及反應,後面的人們已經一股蠻力的把我推出去,外面要進升降機的人們也同樣使勁地往裏面擠,如成千上萬隻犀牛在原野上奔跑般,混亂之間我這隻小羚羊被擠了出升降機,被逼等下一列升降機。

我充滿好奇地四週望,而背後不遠處就是南面的離境大堂。

這熟悉的大堂---去年今日。

凝望之際,智能電話在耳邊播放的音樂是克勤哥的歌。「仍再說永久/想不到是藉口/從未意會意分手」

「這一別就要一年。」我說。
「我知道。不需要你再三提醒。哈。」你低聲輕粲,想要開玩笑。但你的眼裡打轉的淚水是騙不了人,騙不了我的。
「不要哭。」
「我沒有。」你啜泣的聲音,一下一下的打進我的心房,如刀一樣撕開我的心,碎片四散,流血不止。
「喬…」我也泣不成聲。

我用手把你的頭放在我的懷裡。我在哽咽的時候,只顧抓你的頭髮,抓著抓著都亂了。你的涕淚全沾在我的衣服上,黏糊糊的不好受,可是我絲毫也不介意。我恨不得你留多點,沾多點,因為只有這樣,我或許能夠記得你的氣味,也就是你留下給我的東西。

「你要走了。」你惶恐的說。
我能夠想像我的臉容已經縮成一塊,跟他的一樣。你哭的時候仍然是這般美麗,我則不然。

我最後能為你做的,或是為自己做的,就只有把你的唇與我的唇貼在一起。我猜不到我們一直吻會一直哭。淚水,鼻涕和口水的融在一起了,含糊。

我們去年就是在那裡吻別。

「我會等你的。我要再跟你喝紅豆冰。」你已經整個人蹲在地上了,我也隨著。
「我倆之間的最後會綻放它最燦爛的光華,開出它最華麗的花朵。」我鼓勵你。

我背著背包躊躇到閘口前,你的嚎哭一直折磨著我。我不能回頭。我一定不能。我不想回頭。我不想自己哭到山崩地裂。

我直衝了進去,卻想不到下一次見面居然是在一個尷尬的場面。

去年今日之後在英國每一天,我和你有互相用訊息來往,每天五百多個得不止息談話,嘻嘻哈哈的打情罵俏,卻也難掩我心中的寂寞。我還記得有一次在半夜起床,看見鐘寫了三點多,我卻驚恐的起床換衣服,怕錯過了你放學的時間。我穿上你最愛的汗衫和長褲,圍上你編織的圍巾,一打開房門,卻看到一條空空如也的走廊,才驚覺自己身在你八千英里外。想要打給媽媽訴說心中苦,你說的確是一句冷漠的「讀好啲書」。

我可以做甚麼?

我只可以哭。

我和你有互相用訊息來往,可是數量卻由每天五百個,到下個月的每天三百個,再到下一週的一百個,五十個,十多個。說話方式由嘻嘻哈哈到開小玩笑到完全禮貌的。我的心情的起伏也沒有那麼大。

直到那一天,大家仍禮貌地說話之時,你突如其來的一句「我不再拖下去了,分手吧」,我訊息回也沒回,那天以後,我們再沒來往。

我之後回了香港。卻在旺角街頭見到你和另一個他在共喝同一杯紅豆冰。

你看見了我。我卻只好裝作沒看見你,急往走到一邊,卻不知道為甚麼我竟然回頭望你倆。

「我以為我會哭/
但是我沒有/
我只是怔怔望著你的腳步/
給你我最後的祝福/
這何嘗不是一種領悟/
讓我把自己看清楚.
雖然那無愛的痛苦/
將日日夜夜在我靈魂最深處」 (《領悟》)

隔天,我在臉書上看見你跟他擁在一起的照片。

我沒有哭。我沒有。我只是責怪你。

我曾經以為我們之間的情無人可打破,曾經以為去年今日在南面離境大堂說過的話是我們彼此之間最大的承諾。我以為現在有的是我倆之間無比的幸福,可是事與願違。現在剩下的也不就是原來我們所希望綻放的花朵剩下的花瓣碎片,散落滿地,遭人踐踏。

我回過神來,再望望南面離境大堂,正有一男一女持著對方的手。我只願永遠停留在去年今日。

盛夏光年

長大以後
自豪的泯滅
自由得粉碎
規則的千篇一律
平凡的通俗不堪
令我喘不過氣

就讓我們在盛夏中沉溺
就讓我們在陽光下洗禮
沖走多餘的壓逼
壓碎時代的巨輪
放棄規則 放肆自己
放縱去做 放開懷抱

在這盛夏中打破規則
在那時代裡成就自己


(《盛夏光年》的啟發)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高跟鞋


很多人說,美麗背後是要付出代價的。或者說,所有成果的背後的痛苦無人能想像。

高跟鞋是女性偏愛的配飾。穿上去以後,它令你身體比例更接近黃金比例。很多女性為了追求那些表面上的美豔,更盲目、不惜一切傾家蕩產買下堆滿家裡整個鞋櫃的高跟鞋,換來的卻是赤腳紅腫,遍滿全經,留下了瘀紅的烙印。

高跟鞋就是我一生的寫照。在天橋上穿上高跟鞋華麗奪目的背後,就是我承受了半生的痛苦。

少時總是憧憬著那些在大銀幕上出現,不僅貌美如花,而且能裳上那些光彩一度的模特兒們,一個個風格十足的踏上天橋上走秀。少時總是癡心妄想,只要當上模特,我就能夠永恆地年輕美麗,抵禦著無妨時光的摧殘。

「媽,我想當模特!」少時無忌的嘽了一句,媽望著我,並沒有說什麼,只是日子久了,兩條柳眉之間只見多了一份憂愁。

中學一畢業的我其實早就把我的學業丟在一旁,連大學也沒有報,卻報了模特兒公司的聘請。當然,我以精緻的臉蛋與均衡的身形以白馬姿態輕鬆進入公司,獲得培訓。

初出茅廬的我對身邊五光十色的世界充滿好奇。從化妝間,到衣帽間,再到後台,再到天橋上型格走秀,令我十分雀躍。當時每天見到自己變得旖旎,恐怕就是我生存的動力。我當時很喜歡我的工作。

我真的好傻,竟然相信美麗的背後也是美麗的。人生往往就是表裡不一,我應該一早就懂這個道理。

事業稍有起色時,當外人看來我接工作接得不停手時,內裡卻是要根據要求進行各式各樣的「改造」,也就是身體所承受的折磨,任由那些公司把我們像小朋友玩的黏土一樣搓圓按扁,塑造成他們所想的形象。面對海量的工作,我需接受的地獄式訓練更多更酷,壓力也隨著時間的流逝無形的增加。

減肥餐單—早餐半杯果汁,午餐幾顆葡萄,晚餐一個蘋果加半杯奶的,我試過。健身室無情的訓練—把你丟上跑步機上要你不停跑六小時,我試過。甚至把蛔蟲,瀉藥吞下肚子,試圖達到公司想達到的骨感身形,餓的兩眼昏花,慘不忍睹的生活我也試過。為的,也不就是要不顧一切的去保著外面的風光嗎?

我根本已經被表面的榮利蒙蔽—我沒有提出訴求,終致泥足深陷,㦬患上厭食症。整天獃在床上,有工作就被經理人強行抽起去做。被抽起的,並不是我的身體,而是我的靈魂。日復日,每天神不守舍的生活很快就令我的事業跌進谷底。

我很想再次穿上這對高跟鞋。我很迷戀高跟鞋給我帶來的風光。

為了再次試試穿上去高跟鞋的滋味,我做了這生最後悔的一件事。我提起電話,手顫抖著按下屏幕,撥打給我的上司......

「喂,是的,我可以...李景酒店...1920號房間...好。」

我放下電話,在衣櫃裡拿出了幾件比較暴露的衣服,就出門去。
「這只是一份差事。」我對自己說,然後就把我自己的靈魂抽起,任由他擺佈。

事業的確有好轉。

在此之後,我逐步的攀升,卒成為了亞洲身價最高的模特兒。可是美麗背後的辛酸,有誰知道?

高跟鞋為我帶來的秀麗是短暫,背後深刻的烙印卻是一生的。他的後果已完全在我的身上表露無遺,而我已奄奄一息。

如果能讓我重頭來過,我是不會選擇模特兒的生涯。

我不會穿上這對高跟鞋,你會嗎?